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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纯济——创造国企改革神话
  • 评论人:匿名 时间: 2011/4/5 10:23:37 IP:220.181.149.242
  • ■ 地震不可怕 海啸不可怕 核电机组爆炸 火灾 泄漏 辐射不可怕 ● 可怕的是中国特色 真相 拆迁:把正常人安置精神病院 摧残 ■ 上海拆迁:摧残 一个爱国当代发明家 ■“民告官”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有案、不立、不裁定回复 包庇犯罪分子 不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 威胁 维权人 [11] 来源:中国百姓权益网民生热线栏目网站作者:13020163877 [字体:[大中小] ★ 庞学飞,男,汉族,生于1958年,上海发明协会会员。先后发明和研制多项专利技术,新华社、人民日报、上海科技报、新民晚报均有报道,曾荣获第届上海优秀发明奖,并先后入录中华知名爱国人士和《国家科技成果研制功臣名录》和《世界名人录》。然而,本已顺利发展的人生轨迹,就在6年前的一天开始彻底改变了。 ● 拆迁 不安置 无处存身 ★ 庞学飞一家原住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1222弄,2003年10月,为配合“迎世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市政规划建设,庞学飞和他九十高龄的母亲积极响应和支持政府的号召,同意动迁。2003年11月—2004年2月,动迁组领导张某一再 找庞学飞和他母亲,告之国家的政策是先安置后搬迁,请相信党、相信政府,一定会尽快给安置解决。庞学飞母子一直等待安置通知。 2004年3月11日,下午一点,庞学飞回到昆明路的家。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们赖以蜗居的家已经被拆除了,而庞学飞和他母亲一直还没等到安置的通知。 庞学飞开始找动迁组领导。3月15日,领导张某说,居住安置把庞家漏掉了,并写了条子让庞去找许姓领导,许姓领导让找拆公司,拆公司让找政府拆科。就这样庞学飞和他母亲就成了一双皮球,被各部门踢来踢去,期间先后两次被110拦阻、问话。4月4日,领导张某仍要庞学飞和他母亲相信党、相信政府,会给你们妥善安置。并哄骗二人按他写好的委托书照抄一遍交给他,然后妄称房子很快安置,让二人回去等通知。(6年过去了,庞学飞和他九十高龄的老母,至今也没有等到安置的通知。)无奈之下,庞学飞和他母亲于2005年9月向杨浦区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决心通过法律讨回应得的房子。可恨的是,杨浦区法院包庇拆官员,欺诈百姓,驳回了二人的诉讼请求。然后,庞学飞分别向二中院和上海高院进行申诉,但一直未得到支持,庞学飞和他的老母亲真正成了无家可归的人。 ● 反映问题未果,莫名其妙被抓 2006年4月,庞学飞开始多次向政府反映自己的遭遇,由于此类问题过多,政府接待人员反映麻痹,一再采取踢皮球的办法搪塞。2006年7月,庞学飞向公局寄了一份人民日报刊登的有关拆的法规性文件,结果惹恼了某些官员。2007年2月19日(农历大年初一),庞学飞以“散布恐怖信息”罪被抓进杨浦区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办案人员先后两次采取哄骗、承诺等卑劣手段让当事人在文件上签字(但不让当事人看材料),声称很快就将其释放。但他们却采取不批捕、不起诉、不释放等非法手段,超期羁押120余天,直到2007年6月11日。期间,庞学飞受尽了各种各样的非人折磨。 ● 走出看守所 押进精神病院 安置 摧残 迫害 2007年6月11日上午11时,庞学飞心情格外激动,被非法关押了3个多月,他终于盼来了无罪释放的日子。可是他万万那样想到,自己从虎口跳进了更加恐怖的万丈深渊—公以无罪释放的名义强行将庞学飞送进了上海市殷高路2号-(捆绑 逼吃 毒药 摧残 折磨 迫害!)–上海安康精神病院。 庞学飞家族没有精神病史,个人也没有精神病。在没有经过医疗鉴定,没有经过家人同意,甚至没有经过任何医生诊断的情况下,被投进了精神病院,同精神病人同吃、同住、同样治疗、同样对待,体罚、毒打、挨饿。从此,庞学飞开始了长达526天的非人生活。就这样,庞学飞成了一个真正的“精神病人”。由于庞学飞本身没有病,而每天接受精神病人的药物治疗,致使庞学飞身体很快出了问题。眼睛坏了、肠胃坏了、肝脏坏了,家没了、房子没了、尊严也没了。 2007年6月11日上午11时,庞学飞心情格外激动,被非法关押了3个多月,他终于盼来了无罪释放的日子。可是他万万那样2008年11月26日,在庞学飞的强烈要求下,在医院工作人员都知道庞学飞没病的情况下,公机关要求庞学飞缴纳2453.10元的伙食费,终于将他放了出来。 ● 无数次诉求法院不立案 无奈走向慢慢维权路 庞学飞虽然自由了,但两年多的非法监禁,给他带来的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灾难和损失。他要维权,他要公正合理的结论,他要寻找法律正义,他更要将违法警的丑行恶行大白于天下。2009年8月6日,庞学飞向杨浦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附带赔偿诉求,但杨浦区法院以各种理由不予立案。从2009年8月28日到10月29日,庞学飞先后9次找杨浦区法院分管的赵法官协商,赵法官只有一句话:法院不管。庞学飞多次向二中院反映,得到同杨浦区法院一样的结论。2010年5月12日,庞学飞向上海高院提交诉状,高院给了明确的回复,指定杨浦区法院处理,可是杨浦区法院至今没有回复,也没有立案。 ● 法院“无恶不作”说 中国法律“治民不治官” ★ 2010年8月24日下午2点30分我去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通风报信给违法者,★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拿不出庞学飞精神病任何证明、证据理由丧尽天良,编造 庞学飞有精神病。★ 1年多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至今 不立案、不裁定回复,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以权压法”得“权力分裂症”“无恶不作”说 “民告官”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威胁维权人…★ 2011年1月5日下午1点30分我去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拿不出来公安机关资料 不理我的对待.蛮横 象狠侵犯我合法维权权益…谁来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者因违法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 ★ 我国刑法有非法拘禁罪, 把一个正常人强制送精神病院达38天,实质上就是非法拘禁,而且比一般的非法拘禁有更严重的精神伤害,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国务院发文规范行政权力防”以权压法” ★ 最高人民法院:让“民告官”告状有门明确受案范围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民告官” ★ 法院 温声提示 庞学飞 符合 维权 条件 1. 让打赢官司具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维权 2. 让 确实有错误的 裁判依法 及时得到 纠正 3. 让 经济确有困难 的 群众打得起 官事 4. 让 有理 有据 的 当事人 打得赢 官事。 ★ 任何人任何组织均无超越法律的权力…… ★ 人民法院是老百姓伸冤的地方,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说 中国法律“治民不治官” 人民法院不是老百姓伸冤的地方,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有案、不立、不裁定回复 包庇犯罪分子 不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 公理何在? ★ 我爸不是李刚 崭头 砍头寻清官明察回音…讨个公道 要个说法…让人民生活得更有有损人格尊严 表态 ■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我们的权力是人民富裕的! ■“豺狼当道”不实事求是 有法不作为【吃惊!!!】 全是空话啊,靠什么做到,谁来监督 看不见的法律人人平等 摸不着得人民的尊严 到处放庇立碑访 愚弄民众 骗民众 ■ ■以人为本 为什么畜生能做到?? ■ ■反腐,全世界在行动 反腐是全人类民众的责任 ■打倒恶官定制度不执行 腐败分子......
  • 评论人:匿名 时间: 2011/2/21 17:15:10 IP:115.218.9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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