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遏制的企业“丑行”
作者:雪子青
圣水寺,位于庄河寺冰峪沟内,寺院的僧人和信众长期以来都是自由的出入。但自风景区被大连华丰家具集团购买去后,于2008年12月10起,竟然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寺院的僧人和信众开始收取门票费,经群众举报后,当地物价局对该公司做出了行政处罚,但据信众反映,虽然做了处罚,但至今该公司的收费行为也没有得到制止。
另据,庄河市红崖晓寺的工作人员介绍,就在2009年3月12日,该集团公司的工作人员又非法强行的利用推土机将该寺土地上的树木铲毁,500多棵槐树遭到毁掉,造成了当地百姓的哄抢。一系列问题的发生,让寺院的僧人和信众倍感伤心,做为一个国内外有着一定知名度的企业为何为犯下这样子的“丑行”呢?不难指出,这里有着利益熏心目的。
对于上述问题的发生,我们应当看到,集团的利益膨胀,可以说让他们目无法纪,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有效宗教证件及宗教教职人员应是免收门票的,为何该公司会做出收费的问题发生呢?其一,应当看到是利益使然,其二,是该公司藐视国家法律的存在。而对于当地物价部门责令其改正,却视而不见,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大有水来土淹之势,为何呢?寺院的一些信众道出了玄机,据信众讲,就因为其公司在当地是一个“大佬”,有钱,有势,没有人敢得罪。因此造在成了此事件的发生,当然,有钱,有势是你企业的“能耐”,但这能耐不能凌驾法律之上,违背了就要承担责任,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更应当深知这一点,诚实经营企业,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框架上经营你的企业,相信,没有人会说出个不字,但违背了就要改正,就要学会忏悔,有句话讲:“不怕你念起,就怕你觉迟”,有了坏的念想,要先觉知,认真思过,为什么就不能去加以改正呢?反而引来唾骂,对于该公司的违规收费问题,足以让人深思。
都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对于佛教道场来讲,怎么能任意的去破坏呢?上述提到在2009年3月12日该公司的工作人员非法的强行的铲毁寺院500多棵树,造成了老百姓哄抢的事件发生,难到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财大气粗,也不能欺负到“佛祖”那里。再说了,也不看看是什么日子,3月12日正是全国的植树节日,这种龌龊行为足以受到法律严惩,这种丑恶行径是不可取的。
根据,我国《森林法》及相关刑法规定,聚众哄抢林木五立方米以上的,属于聚众哄抢“数额较大”;聚众哄抢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的,属子聚众哄抢“数额巨大”,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聚众哄抢罪定罪处罚。可以说,由于该公司的非法强行破坏,足以造成聚众哄抢罪,因此,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加倍处罚。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更要认真履行起监管职责,对于一些企业违规、违法的不正当竞争,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坚决抵制企业难以遏制的“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