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节成了“毁树节”
作者:雪子青
在2009年3月12日植树节当天,庄河市西郊红崖晓寺的一块用地上近500多棵槐树被铲毁,这一事件的发生,造成了当地老百姓的哄抢,几百棵林地瞬间成为一片空地,据了解,毁树的是大连华丰家具集团公司。
针对毁树细节,据该寺院工作人员透露,3月12日早,大连华丰家具集团公司派铲车一台,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任意推毁500多棵树木,大多数都为槐树,而被毁掉的树被当地村民哄抢,该寺信众在多次劝阻的情况无动于衷,值到报警后,庄河市林业主管部门到了现场才制止事件的继续发生.
该寺人员谈到,在植树节的日子,该集团做出了这种破坏行为,不仅损害了寺院利益,更严重的是破坏了周边的环境。被毁的树木有的已有12年生龄,这种恶意毁坏,也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该寺院的后山都是工作人员叹息到,植树节成了“毁树节”。
根据我国《森林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该公司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此法律的规定,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也没有经过林业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将他人用地树木铲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森林保护法》中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另外,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寺院工作人员介绍,大连华丰集团就是想占用此地块,可以说是进行了非法的开恳,并直接的造成了树木损失,目前已经造成500多棵树木的损失,可以说是数量巨大,行为极其恶劣,该寺信众目前已向庄河市林业局进行了投诉,要求立即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并依法给予处罚,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
被破坏的林地11.JPG (21.97 KB)
-
2009-3-16 20:28
被毁的林地
-
-
2009-3-16 20:28
村民哄抢树木
-
-
2009-3-16 20:28
华丰派来的铲车
-
-
2009-3-16 20:28
铲倒的树木
-
-
2009-3-16 20:28
强行开进林地.